” 滴、滴、滴 ……”6 月 17 日 13 时 55 分许,从长沙南站始发至成都东站的 G2161 次列车突然响起列车烟雾警报。
“300 公里每小时、280 公里每小时、230 公里每小时 ……” 列车电子屏幕上的时速从 300 公里每小时降至 200 公里每小时,过程持续了近 30 秒。
” 快!显示烟雾报警是在 5 号车厢厕所,我们赶快过去!” 警报响起后,列车长确定报警具体位置后一声喊,和乘警长、列车员一起奔向 5 号车厢。
赶到 5 号车厢厕所门口时,只见厕所门缝都有烟雾溢出,一名旅客正缓缓打开厕所门,厕所内烟雾缭绕,有些刺鼻。
” 不是我抽的,不关我的事,我才进来上厕所,肯定不是我。” 这名旅客见民警和列车员到来,赶紧推脱责任,准备 ” 开溜 “。
” 不准走!你把你手心握的东西伸出来看一看。” 乘警喝令道。
旅客极不情愿地伸开手掌,里面是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正打算继续 ” 狡辩 ” 时,列车长从厕所里把这名旅客还没来得及冲走的烟头拿了出来,跟旅客手里拿的香烟是同一个品牌。
” 就是他,肯定是他,我一直在厕所门口附近,就是他一进去厕所后,烟雾报警器才发起警报的。” 旁边一名热心旅客也站出来指证。
” 是我抽的,是我抽的,我承认错误。” 这名旅客见藏不住了,只能乖乖承认。
” 为什么要在高铁上抽烟?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乘警对男子进行询问。
” 我烟瘾实在憋不住了,就偷偷跑到厕所抽了一根,谁知道刚抽几口烟雾报警器就响了,我和朋友报了旅行团去成都,能不能不处罚我啊?” 男子一脸委屈地说道。
” 你的行为已经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我会将你移交至前方车站派出所进行处理,请你配合我在车上的调查取证工作。” 乘警说道。
15 时 43 分,列车终到成都东站时,这名吸烟男子被乘警移交给了成都东站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这名男子姓陈,今年 56 岁,这次跟朋友们报了旅行团去成都旅游,后被处以了行政拘留 5 日,他的旅游行程也因此泡汤,当他的朋友们在成都快乐旅游的时候,他只能在成都某拘留所内度过。
铁警提示,高铁动车全列禁止吸烟,吸烟会触发烟雾报警器,也会导致列车减速缓行,影响行车安全,严重的还会造成列车火灾,危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在动车上吸烟,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还将被铁路部门纳入失信名单,180 天内限制乘坐火车。如果吸烟导致列车发生火灾等严重后果,吸烟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蒲彦霖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