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教育局工作人员竟然受贿500万元!近日,上海杨浦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据悉,2009年至2023年间,向某某负责某区教育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和建设中负责牵头组织并安排项目验收工作等。
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款500余万元。2012年至2023年间,向某某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相关银行卡存在巨额存现情况,其中4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向某某在家属帮助下共计退出违法所得548万元。#上海一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500万#
- 什么情况下可构成受贿罪?
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前述,受贿罪存在两种行为模式。一种是索取他人财物,另一种则是非法收受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在两种行为模式中,主动索取型受贿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即可构成受贿;在被动收受贿赂的情况下,虽然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构成受贿罪并不要求实际上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有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构成受贿罪。
实践中,受贿的形式非常多样。比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具体如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物品或者是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物品等。还有收受干股型受贿、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受贿、以理财的名义受贿、以赌博形式受贿等。
总的来说,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不过其本质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公权力作为背景,将自己的职务行为进行交易从而收取好处。
- 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
那么,在构成受贿罪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量刑呢?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与贪污罪一样,存在四档法定刑。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若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在前述案件中,向某某受贿数额达到500万元,已经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对其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进行量刑。若是向某的受贿行为使得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其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而言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廉洁为工作原则,绝不能把国家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否则一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