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事故引“自甘风险”法律深思

热爱羽球的六旬老将杨某甲,自2011年起挥拍赛场。2020年11月的一场男双较量,在曲靖的羽毛球馆激烈上演,却不料,杨某乙一记意外之球,命中了搭档杨某甲的左眼,瞬间比赛的欢声笑语蒙上阴影。

羽球事故引“自甘风险”法律深思

调解风云

面对突如其来的伤痛,杨某乙伴同就医,但赔偿事宜却陷入僵局,最终杨某甲诉诸麒麟区法院。法院巧妙运用诉前调解,专业调解员如春风化雨,深入浅出析法理,民法典的“自甘风险”原则成为关键。

法官点睛,羽毛球运动中的风险,如影随形,杨某甲多年参与,自知而乐此不疲,故应视为自愿承担风险。而杨某乙的击球,纯属竞技常态,无明显过错,故不构成重大过失。

和谐解决

在理解和关怀中,杨某乙主动补偿并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这不仅是民法典智慧的体现,也是司法高效解决纠纷的佳话,降低了维权成本,做到了公正快速的解决。

【法理透析】民法典明文,参与者知险而往,若非他人故意或重大疏忽,受损者不得索偿。此原则强调自我保护意识与公平竞赛精神,提醒每位“勇士”,享受激情时,安全意识不可抛,事先预防,量体裁衣,方能乐在其中。

来源:云南日报,作者甘仕恩,以智慧的法律之光,照亮生活每一角落。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6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