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发布视频,剖析了湖南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方进案。
据报道,在留置点,秦方进说出了“豪言壮语”:“我马上就要提拔了,你们现在把我搞进来,是不是有人想整我?你们给我一个礼拜时间,我出去就能找人把事情摆平!”
秦方进对官位的痴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秦方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自称在省里有关系的卢某某。卢某某说,“他就听说我们当时有个朋友(葛某)跟我们那个时候省里领导关系比较好。”秦方进听到这条路子,欣喜若狂,像蚂蟥一样紧叮着不放,他把卢某某、葛某视为“一辈子的好兄弟”,卑躬屈膝,经常微信请安示好。他多次邀约卢某某见面,催促他尽早为其达成提拔重用的心愿。
卢某某说,“就到这个衡阳市委常委也不是不可以的,反正说一个副厅职的话,一般的马虎点的位置还不太感冒。”
秦方进的求官心切正中卢某某的下怀,他顺势提出,需要一笔300万元的“协调费用”。此时的秦方进官迷心窍,哪有什么辨别能力,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为了筹集这笔费用,秦方进联系了商人佘某某,并向其索贿300万元。佘某某之所以如此“大方”,是因为秦方进利用担任市城建投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让其承接了近6个亿的工程项目,这次又打招呼为其支付了一笔680余万元的工程款。关系“靠谱”,金钱到位,秦方进认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满心期待着“任命书”。时间一长,眼见升迁无望,秦方进意识到自己被骗,只能为自己的愚蠢买单。
公开信息显示,秦方进出生于1970年8月,湖南湘阴人,曾长期任职衡阳市委组织部,后任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衡东县委常委、副县长,衡东县委副书记等职。
秦方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车位及住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严重; 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 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审 核丨谷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