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

医生的天职是治病救人,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作为医科大学的老师,他们可能会遇到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医生刚好遇到了特别紧急的情况,而马上他们有课要上,这个时候应该怎么选择呢?学校和医院方又该如何处理才更合适?

这样的情况可能比较少发生,但近日南方医科大学却刚巧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俞莉老师,是医学博士,是南医大第一临床医学院的教师,也是南医大南方医院儿科门诊的主治医师。

据说俞老师所教课程是“留学生项目”。很多人认为,在高校里,留学生项目应该教授外籍学生的课程。

图片[1]-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小师评

今年5月10日,俞莉正准备上课,得知自己分管的患儿病情危机,于是她急忙赶赴医院,并进行了紧急处理。之后她立马赶往学校上课,但当她赶到教室的时候,上课已经开始了29分钟,她迟到了。

接下来,学校以出现教学差错为由对她进行了扣发奖金和取消本年度评选优秀和先进工作者的处罚,同时进行了通报批评。

关于这个处罚,网上没看到俞老师个人任何的不满,据说很多学生很气愤。很快,此时事在网络上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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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为,当教书育人和治病救人在同一时间发生冲突的时候,治病救人应该在前,因为人的生命有时候等不起,而教书育人可以稍微靠后一点,后面可以用时间补救。

很多人认为俞老师迟到事出有因,且是因为要救人,不应该受到处罚。

也就人觉得俞老师迟到了,学校按照规章制度可以给出处罚,这无可厚非,但俞老师救人了,也应该给出奖励,两件事情一码归一码,迟到就该被罚,救人就该被奖,奖励也不必太高,因为她抢救人是在她科室之内,病人本来就是他负责的患者。

图片[3]-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小师评

关于网上沸腾的舆情,南医大很快做出了回应,表示“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但两天过去了,学校好像也没有拿出新的处理结果。

可能很多网友在期待南医大取消相关处罚,或者取消一部分,但不知道为什么,事情竟然似乎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了。

图片[4]-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小师评

首先,南医大南方医院一个工作人员回应说,不管当时俞莉在不在医院,患者突发严重问题也可以得到救治。这意思大概是说,医院还有其他医生,就算患者归俞老师分管,病情突然变严重会有其他医生处理,俞老师没有必要在自己不当班时特意赶过去。这不就是说俞老师多此一举吗?

还有,6月17日一件事突然上了热搜,俞老师停诊了!

图片[5]-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小师评

南医大南方医院预约挂号页面显示,俞老师从6月18日到24日都有号,但6月20日却显示“停诊”出二字,可俞老师这天明明共有30个号,只剩余一个。

南方医院方的回应也让人摸不着头脑,可以说一问三不知,只说停诊属实,是门诊安排的,还不清楚恢复接诊时间。

图片[6]-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小师评

属实让人看不懂了,怎么学校处罚,医院也停诊呢?

她赶去医院,应该是在权衡之后才做的决定,她选择了她认为更重要的。在20多分钟之后她又赶回了学校,她知道自己还有教学任务要完成,尽可能地不耽误教学。

两利权衡取其重,这不是做得挺好的嘛。

图片[7]-南医大教师救患儿迟到被罚,现又被停诊,院方:她不救还有别人救-小师评

罗翔在讲一个案例时说过,“救孩子的义务,要高于遵守交通秩序的义务”,这里是不是可以套用下,“救孩子的义务,有时要高于上课的职责”?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当一些美好的价值有冲突的时候,规则是不是可以柔和一点?

大家怎么看?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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