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姓苟的 ” 准爸爸 ” 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 吐苦水 “,因为自己的姓氏比较特殊,从小遇到了很多尴尬。” 我想给孩子改姓,可行吗?”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近日,记者分别咨询了卫健、公安部门,并邀请融媒问政观察员、市政协委员张怡给出了相关法律建议。
” 因为姓氏谐音,从小给我带来了很多困扰。自己的孩子即将出生,家人们也不想孩子再遭遇类似尴尬。” 苟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网上了解外地有改姓的案例,想了解在贵阳能不能改。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明确回复,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是可以到属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事宜。但由于苟先生的孩子还未出生,公安机关暂时无法办理姓氏更改相关事宜。
那么新生儿出生填报姓名时,能否不随父母姓?
对此,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处回应,孩子出生后,若不随父姓或母姓,在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时,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即可。